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良好增势。1—11月份,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6214亿元,同比增长2.9%,高于全国增速1.9个百分点,占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的89.9%。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673.7亿元。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114.3亿元。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31.8亿元。

近三成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。1—11月份,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北京(增长9.5%)、广东(增长7.3%)、上海(下降9.5%)、浙江(增长10.9%)和贵州(增长4.8%)共完成业务收入15239亿元,同比增长4%,占全国(扣除跨地区企业)互联网业务收入的84.5%。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有8个,其中内蒙古、河北、浙江、陕西增速超10%。